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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) 建设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) 项目比选公示
内容来源:管理员  发表时间:2026/6/11

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)

建设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)

项目比选公示

 

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南苑医院)建设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)项目进行公示,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。比选要求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

1.项目名称: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南苑医院)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项目)

2.预算金额:20万元

二、采购需求

序号

项目名称

服务内容

服务期限

预算(万元)

1

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南苑医院)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项目)

 

1. 有专属服务队伍,为医院指派一名服务经理,统一协调技术服务,并作为与医院日常联络人,提供7×24小时专人专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。同时配备培训工程师、维护工程师等运维服务专员。

2. 有快速响应机制,服务人员电话或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,3个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解决问题。工程师至少每月1次到医院现场,对相关系统和服务进行健康检查和巡检。

3. 提供诊疗信息管理支持,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目录、项目耗材目录、手术、病种目录、医师信息等。

4. 协助医院进行规则库查询服务、知识库配置服务、动态更新服务。能满足医院提出的个性化规则服务。

5. 提供对门诊和住院数据及时优化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实时提醒、实时校验,以及诊疗数据的偏差数据分析。

6. 协助医院进行申诉、稽核、自查自纠、飞检等技术支持和费用结算数据导入与分析

7. 提供培训服务,每年不少于 2次。

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

20

 

三、资格要求: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
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提供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、企业概况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
2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3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4.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。

上述资质材料应保证其真实、有效,对资质原件上的所有信息,复印件应保证清晰完整,并全部加盖公章。

四、提交材料时间:2026年 6月16日——2026年 6月18日

应答文件递交地点: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)行政楼2楼医保办公室。

联系人:陈老师

联系电话: 010---67996048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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