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)
建设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)
项目比选公示
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南苑医院)建设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)项目进行公示,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。比选要求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
1.项目名称: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南苑医院)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项目)
2.预算金额:20万元
二、采购需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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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项目名称 |
服务内容 |
服务期限 |
预算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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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南苑医院)医保智能监管(诊疗质效提升技术服务项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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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有专属服务队伍,为医院指派一名服务经理,统一协调技术服务,并作为与医院日常联络人,提供7×24小时专人专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。同时配备培训工程师、维护工程师等运维服务专员。 2. 有快速响应机制,服务人员电话或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,3个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解决问题。工程师至少每月1次到医院现场,对相关系统和服务进行健康检查和巡检。 3. 提供诊疗信息管理支持,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目录、项目耗材目录、手术、病种目录、医师信息等。 4. 协助医院进行规则库查询服务、知识库配置服务、动态更新服务。能满足医院提出的个性化规则服务。 5. 提供对门诊和住院数据及时优化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实时提醒、实时校验,以及诊疗数据的偏差数据分析。 6. 协助医院进行申诉、稽核、自查自纠、飞检等技术支持和费用结算数据导入与分析 7. 提供培训服务,每年不少于 2次。 |
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|
20 |
三、资格要求: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提供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、企业概况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2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3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4.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。
上述资质材料应保证其真实、有效,对资质原件上的所有信息,复印件应保证清晰完整,并全部加盖公章。
四、提交材料时间:2026年 6月16日——2026年 6月18日
应答文件递交地点:北京市丰台区中医医院(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)行政楼2楼医保办公室。
联系人:陈老师
联系电话: 010---679960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