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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评定须知
内容来源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24/5/31
各位患者您好:
肢体残疾评定时间为每周三下午,周四上午半天,视力残疾评定时间为每周四上午半天,节假日时间不做评定。
残疾评定流程:
首先:需要个人在北京市残疾人网上服务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名登录,按照步骤操作即可。如果不会可以寻求户口所在地街道或者居委会残联帮助。
其次:按照预约好时间,携带完整病历资料来院,病历资料需1年以上,与残疾评定有关的病历资料。
第三:医院意见为初评结果,该结果需要上传到北京市残疾人网上服务平台,经过区残联审批后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办理结果,也可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街道残联咨询。
第四:参加评定患者需持打印的评定申请表到一楼窗口直接挂号。
第五:异地评残人员需要持打印的申请表来院评定,申请表上需要有打印出来的照片,如果是自行粘贴照片需要盖街道公章才可以参加评定。
第六:评定中因病历资料不全或者需要做相应检查的,需要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。
请各位参加残疾评定的患者仔细阅读须知,按照要求参加残疾评定!!